一、依據育達科技大學「校長遴選及解聘辦法」公開徵求新任校長候
選人。
(一)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之任用資格。
(二)認同育達科技大學創辦人之教育理念與辦學精神,並具有豐
富之行政經驗與卓越之領導能力。
(三)具有高尚之品德與法治素養。
(四)具有爭取及妥善運用資源之能力。
三、育達科技大學校長候選人由下列方式推薦:
(一)由育達科技大學專任教師十人以上連署推薦。
(二)由國內外大學校院專任教師十人以上連署推薦。
(三)候選人自我推薦。
同一連署人以推薦一位候選人為限,同時為二人以上之連署時,
其連署無效。遴選委員會之委員不得參與連署推薦。
四、推薦者應填具相關表格,表格內容包括:候選人推薦表(連署推
薦或自我推薦擇一)、候選人資料表(包含個人基本資料、學術獎
勵及榮譽事蹟、重要研究著作或專著、自述及治校理念)等。
五、育達科技大學校長遴選辦法及相關表格等,請逕至育達科技大學
網址:https://www.ydu.edu.tw印取。推薦相關資料請於民國112年
2月24日(星期五)前以掛號寄至:36143苗栗縣造橋鄉談文村學府
路168號,郵件註明「育達科技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」收(以郵戳
為憑,逾期諒不受理)。
六、其他有關校長遴選事宜,請逕洽「育達科技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
」。電話:(037)651188轉8004或0928-997125黃秘書。
育達科技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